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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5日,國務院印發《“十三五”生態環境保護規劃》(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。到2020年,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。生產和生活方式綠色、低碳水平上升,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,環境風險得到有效控制,生物多樣性下降勢頭得到基本控制,生態系統穩定性明顯增強,生態安全屏障基本形成,生態環境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,生態文明建設水平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。
《規劃》提出,大力推動珠三角區域率先實現大氣環境質量基本達標。統籌做好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控,重點抓好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控制。加快區域內產業轉型升級,調整和優化能源結構,工業園區與產業聚集區實施集中供熱,有條件的發展大型燃氣供熱鍋爐,“十三五”期間,珠三角區域煤炭消費總量下降10%左右。重點推進石化、化工、油品儲運銷、汽車制造、船舶制造(維修)、集裝箱制造、印刷、家具制造、制鞋等行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。到2020年,實現珠三角區域大氣環境質量基本達標,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。
《規劃》提出,控制重點地區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。全面加強石化、有機化工、表面涂裝、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。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嚴重省份實施行業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總量控制,制定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和實施方案。涂裝行業實施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替代、涂裝工藝與設備改進,建設揮發性有機物收集與治理設施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、長三角地區、珠三角地區,以及成渝、武漢及其周邊、遼寧中部、陜西關中、長株潭等城市群全面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。
《規劃》提出,發揮財政稅收政策引導作用。開征環境保護稅。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,逐步將資源稅擴展到占用各種自然生態空間范疇。落實環境保護、生態建設、新能源開發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。研究制定重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、場所的退役費用預提政策。
《規劃》提出,激勵和約束企業主動落實環保責任。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和違法排污黑名單制度,企業環境違法信息將記入社會誠信檔案,向社會公開。建立上市公司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機制,對未盡披露義務的上市公司依法予以處罰。實施能效和環?!邦I跑者”制度,采取財稅優惠、榮譽表彰等措施激勵企業實現更高標準的環保目標。到2020年,分級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,將企業環境信用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,建立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。
環境治理保護重點工程—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。開展石化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,實施有機化工園區、醫藥化工園區及煤化工基地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,推進加油站、油罐車、儲油庫油氣回收及綜合治理,推動工業涂裝和包裝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。